欢迎来到 四川一点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 
 
 

四川一点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
地址: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
   下一站都市B座915

联系电话:86139990 86127188
 
Home行业动态
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买赠行为增值税处理问题补充意见的公告
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

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买赠行为增值税处理问题的公告》(2011第6号)下发后,部分地区反映了一些问题,现补充公告如下:
    一、对使用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的纳税人,在销售机动车时随同赠送货物的发票开具问题。
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修改以前,对6号公告要求的在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的“价税合计”栏大写金额后写明“(含赠品)”暂时调整为在“车辆类型”栏车辆类型后写明“(含赠品)”。
    二、纳税人采取“购物返券”方式销售货物开具发票问题。
销货方开具发票(含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通用机打普通发票和通用手工版普通发票)时,对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“返券购买”的货物金额,应作为折扣额在总销售额中扣减。
本公告自2011年12月1日施行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
【 字体: 】【打印此页  【返回】【顶部】【关闭
Copyright © 2005-2020 ydttax.com All Rights Reservies
Tel:028-86139990 Fax:028-86139990 蜀ICP备1500530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