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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事业单位,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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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09年08月17日 来源 :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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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如果该单位属于非从事生产、经营的事业单位,按规定不必办理税务登记证,但是如果该单位根据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,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,则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,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,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。如果该单位属于从事生产、经营的事业单位,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,同时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,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,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,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,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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