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 四川一点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 
 
 

四川一点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
地址: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
   下一站都市B座915

联系电话:86139990 86127188
 
Home增值税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
国税函[2004]607号
 

四川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:
    你局《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》(川国税发〔2004〕52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
    鉴于电力公司利用自身电网为发电企业输送电力过程中,需要利用输变电设备进行调压,属于提供加工劳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有关规定,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,应当征收增值税,不征收营业税。

    国家税务总局   

    二○○四年五月十九日   

    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,地方税务局

【 字体: 】【打印此页  【返回】【顶部】【关闭
Copyright © 2005-2020 ydttax.com All Rights Reservies
Tel:028-86139990 Fax:028-86139990 蜀ICP备15005300号